二、镇守使
作为安西四镇之一的于阗镇,全称应该是“于阗镇守军”。镇守军的长官称作镇守使。敦煌出土《沙州图经》卷三“张芝墨池”条所记开元四年九月,敦煌县令赵智本劝张芝家后代重新修葺墨池,其中“游击将军守右钤卫西州蒲昌府折冲都尉摄本卫中郎将充于阗镇守使敦煌郡开国公张怀福”就是参与者之一。[10]张怀福是所见较早的一位于阗镇军长官。[11]根据杨炎《四镇节度副使右金吾卫大将军杨公神道碑》,杨和“自武卫将军四镇经略副使,加云麾将军兼于阗军大使。……又迁金吾大将军、四镇节度副使”[12]。杨和担任的于阗军大使,疏勒也有类似称呼,如田慎的职务就被称作“疏勒镇军大使”[13],所以“于阗军大使”应该是于阗镇守使的敬称。悟空归国,在其《悟空入竺记》提及四镇的军政负责人,于阗王尉迟曜,镇守使是郑琚;疏勒国王是裴泠泠,镇守使是鲁阳;焉耆国王龙如林,镇守使杨日祐;龟兹国王白環,四镇节度使、安西副大都护郭昕。[14]这种记录的对应十分明确,即以四镇的国王与最高军事指挥官相对应。
镇守军的镇守使,是当地的最高军事长官亦即指挥官,所有军政事务都在他的权力范围之内。安西四镇驻兵,最初有三万之说。《旧唐书·龟兹传》记载到:
则天临朝,长寿元年,武威军总管王孝杰、阿史那忠节大破吐蕃,克获龟兹、于阗等四镇。自此复于龟兹置安西都护府,用汉兵三万以镇之。既征发内地精兵,远逾沙碛,并资遣衣粮等,甚为百姓所苦。言事者多请弃之,则天竟不许。[15]
《旧唐书·地理志》记载安西都护府:“管戍兵二万四千人,马二千七百疋,衣赐六十二万疋段。”[16]这与《资治通鉴》天宝元年的记载相同:“安西都护府抚宁西域,同龟兹、焉耆、于阗、疏勒四镇,治龟兹城,并二万四千。”[17]平均而计,每镇拥有六千人的军队。这说明,安西四镇的驻兵,总体兵力发生过变化,从三万减少到二万四千。如果以后者计算,那么平均每镇是六千人。
四镇驻兵,皆来自中原,在具体表述上或者说是“汉兵”或者说是“唐兵”,但属于中原兵力,不同于四镇各国的当地兵员,指挥官自然是来自中原的将官。现在所知的于阗镇守使,皆为汉人,以汉将统汉兵来考虑,顺理成章。
以于阗的情况看,于阗存在六千汉兵,极大地改变了当地的军事格局。两《唐书》的“于阗传”都写到于阗国“胜兵四千人”[18]。根据敦煌所出《天宝年间地志残卷》,当时四镇有人口统计,龟兹4974户,焉耆1167户,于阗4487户,疏勒1860户。[19]所谓胜兵数量,大概以一户一兵来计算的。这样看来,汉兵在于阗当地的决定性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于阗镇守军,除了镇守使以外,围绕镇守使,应该有一个军事组织。《唐六典》记载:“凡镇皆有使一人,副使一人,万人已上置司马、仓曹、兵曹参军各一人;五千人已上,减司马。凡诸军、镇每五百人置押官一人,一千人置子总管一人,五千人置总管一人。凡诸军、镇使、副使已上皆四年一替,总管已上六年一替,押官随兵交替。(副使、总管取折冲已上官充,子将已上取果毅已上充。)”[20]于阗镇守军,除了长官镇守使之外,还应该有镇守副使、仓曹参军、兵曹参军,因为不足万人,所以没有司马一职。现在有了更多的和田出土军镇文书,有关问题,特别是新出现的官职名称,有利于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唐六典》成书于开元二十七年,后来军事使职的变化一直存在,新出现的许多官职名称是《唐六典》时代不存在的。
三、副 使
于阗镇守军使府的主要官员到底有哪些,史书记载多所缺失。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获赠的一批和田出土文书,所反应的于阗军镇资料十分宝贵。我们可以从《唐某年十二月十二日李旺致杨副使书状》谈起。
唐朝某年十二月十二日,李旺给他的上级领导杨副使写了一封信,并带有随信礼单。书信表达了对杨副使的敬意和思念之情,并说派遣谦人送礼,且在礼单中仔细注明每人名下的具体礼品和数量,内容如下:
写信人李旺的身份为神山堡的“知堡官”,这个官称显然属于差遣官,即神山堡的负责人。神山堡是于阗镇守军的下级机构,位于和田河岸边,在现在和田市以北的麻扎塔格。《新唐书·地理七》记载从拨换东南行,“经崑岗,渡赤河,又西南经神山、睢阳、咸泊,又南经疏树,九百三十里至于阗镇城。”[21]也有出土文书证明神山堡的存在。[22]
于阗镇守军的镇守使,另有一称为于阗经略使。开元六年,“安西都护领四镇节度、支度、经略使,副大都护领碛西节度、支度、经略等使。”[23]四镇节度使同时担任“四镇经略使”,是他拥有军事指挥权的重要标志。杨炎所著《四镇节度副使右金吾卫大将军杨公神道碑》,其中杨和“自武卫将军四镇经略副使,加云麾将军兼于阗军大使。……又迁金吾大将军、四镇节度副使”[24]。证明四镇节度副使同时兼任“四镇经略副使”之职。《唐六典》记载四镇节度使之时称之为“碛西节度使”,“其统有安西、疏勒、于阗、焉耆,为四镇经略使。”[25]节度使的职务,以军事为核心,也涉及支度、营田等内容,那么与它相对应的地方镇守使,是否会有某镇经略使之号呢?此前资料不足证,讨论不多。现在有了新的出土文献,可以讨论相关问题。
国家图书馆收藏的一件和田出土汉文文书,是一封书信,其中第8行是写信人的署名,为“十一月八日同镇军副使摄经略副使殿中监曲伦状通”,信中提到:“彼界贼路,固请在意,无失事宜。上日非遥,忧心不惙,未即相见,空益倾劳。因将军蔺芬往,不具。”看起来是给地方所属单位的信件,嘱咐要注意贼路防范,提及不久会相见等等。这位写信人的职务,“同镇军副使摄经略副使”,比较清楚,应该就是于阗镇的副使,同时摄经略副使和中央官的兼衔,即“殿中监”,根据唐代的制度规定,殿中监“从三品”[26]。四镇节度使之下,有四镇经略副使,于阗镇守军也有经略副使。
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藏一件和田出土汉文文书,前后俱残,只剩下一行字,为“使摄经略副使太仆卿陆勤”(编号GXW0175),与国图所藏“曲伦书信”的职衔完全一致,所不同的“太仆卿”与“殿中监”而已,而两个中央职官的兼衔品级同样为“从三品”。给杨副使写信的李旺,他的职衔是“神山知堡官摄经略副使押牙将作监”,其中,“摄经略副使押牙”,也是于阗有经略副使的证明。押牙,胡三省的解释是:“押牙者,尽管节度使牙内之事”[27],是节度使身边重要的官员。李旺,“摄经略副使押牙”,算是经略副使身边的重要官员。其实,他当时是神山堡的负责人,但押牙这一职衔的存在并非没有意义,至少标明他与经略副使的另外一种上下级关系的存在。李旺信中的杨副使,应该就是于阗经略副使。
四、判 官
李旺信中,有李珎、李湊两人,在其他文书中也曾出现,这有利于弄清他们的官职身份。在一份除纳税粮的牒文(编号GXW0169)中,李珎的身份是判官,应该是牒文的书写者。内容如下:
在另一份牒文即《唐某年残帖为追吴楚林等事》(编号GXW0066)中,李珎也是牒文的书写者。
李珎所写的牒文,似乎是上级单位要求吴楚林等限期报到的事,而且指出吴楚林、辅光朝在“蔺城”当值,但此前发送的牒文却没能生效,至今还未报到,于是再次下发牒文,要求当地负责机关派人把当事人“领送”到指定的地点。那么李珎所在的发文机构,应该是蔺城的上级,所以才会有如此逻辑。
在一份杰谢镇给上级单位有关杰谢镇粮仓支出的报告(文书编号GXW0166:1)中,明确写作“闰三月”,这为考证该文书的具体时间提供了重要线索。全文如下:
而俄藏Dx.18919号文书《大历十七年(782)闰三月廿九日韩披云收领钱抄》也是闰三月,[28]与前一文书同为闰三月,所以前一文书的年份应该就是大历十七年。不仅如此,抄写者韩披云在杰谢镇的另外一件粮帐中也有出现。这就是《于阗杰谢镇仓粮入破历》(编号GXW0167):
这件文书与杰谢镇上呈报告文书(编号GXW0166:1)有密切联系,虽不是同一年,但一定时间很近。而李珎,全名是李奉珎,李湊,全名是李庭湊,这是唐朝双名单称的常见情况。文书中,两个月的名单都是“行官杨光武”为第一名,然后是李珎等。行官,胡三省的解释是:“行官,主将命往来京师及临道及巡内郡县。”[29]《通鉴》在记载高仙芝被任命为四镇节度使之后,“副都护京兆程千里、押牙毕思琛及行官王韬等”都很紧张,因为他们平日里总在前任节度使面前说高仙芝的坏话。除了个人心理原因之外,押牙和行官在节度使面前受重视也是问题的一个侧面。在这份名单中,行官究竟只有杨光武一人,还是所有后面的名字都是行官呢?似乎并不清楚。不过,所有这些名单中人,他们共同拥有另外一个称呼即“官健”。所以,可能只好如此理解:官健即军官,这些人都是军官,只有杨光武一人是行官。[30]
大历是唐代宗的年号,只有十四年(779),并无十七年。于阗文书中,之所以出现大历十七年之说,是因为安史之乱后,于阗与中原交通阻断,无法及时获得朝廷改元消息,甚至连先皇驾崩和新皇帝即位都不知道,只能继续使用已知的年号。大历十七年,其实是唐德宗建中三年(782)。这一年,李珎在杰谢镇领粮,身份是“官健”,在贞元六年(790)十月廿八日的文件中,李珎的身份是“判官”,那么李珎的判官是杰谢镇的判官还是更高级如镇守使或者经略副使身边的判官呢?
首先,杰谢镇也有判官一职。俄藏Dx.18916号文书《大历十五年杰谢镇牒为征牛皮二张事》,其中判官写作“大历十五年四月一日,判官果毅□□进”,而杰谢镇的负责人写作“知镇官大将军张顺”[31]。另一件俄藏和田文书Dx.18915也提供了相关资料,为下文讨论方便,现录文如下:
这里的卫惟惕也是判官,不过他是由别将兼任判官之职,正如上件文书中,某判官是由果毅兼任的一样。那么,贞元六年的“判官李珎”有可能是杰谢镇的判官吗?判官在使府中地位很重要,胡三省的解释是:“唐诸使之属,判官位次副使,尽总府事。”[33]高仙芝因为欣赏封常清,“仙芝为节度使,即署常清判官,仙芝出征,常为留后”[34],如此,封常清后来终于在高仙芝之后成为四镇节度使。由此,可知判官在使府中的重要。尽管安史之乱后,情况都会发生变化,但使府判官应该依然是重要官职。
现在所知杰谢镇的判官,皆武官兼任,似乎只有“判官李珎”是如此直接表达,这应该说明李珎的判官之职,不是兼任而是专任。镇守使使府有判官,应该没有问题,至于杰谢镇的判官,则是武官兼任。另外,现在看到的杰谢镇的长官,或称知镇官,或称镇官,绝不以“使”相称。所以,李旺书信中的杨副使,应该就是在任的经略副使。李珎等诸位,则是使府中的判官等。如果李珎在杰谢镇领粮记录只能说明他在杰谢镇任职,那就证明他后来职务有升迁,后来成为镇守军使府判官。李湊的情况可能也如此,但因缺少具体资料,还无法进一步判断。
《唐某年残帖为追吴楚林等事》(编号GXW0066),是李珎所写的牒文,其中涉及蔺城镇,而蔺城同时又称“蔺城守捉”,对此,《新唐书》记载就同时出现“蔺城镇”与“蔺城守捉”[35]。蔺城镇在于阗王城东六百里之处,而杰谢镇在丹丹乌里克,在于阗王城东北,与坎城镇(坎城守捉)更接近。上文《大历十五年杰谢镇牒为征牛皮二张事》文书中,提及守捉帖,即来自守捉的指示,杰谢镇于是执行,证明守捉使是杰谢镇的上级。有学者认为,杰谢镇的上级是坎城守捉。[36]那么,李珎所写的牒文,要蔺城领送指定的人员,这种命令显然不是杰谢镇这一低级别的机构可以发出的。能够给蔺城发送命令的,应该只有更上一级的于阗镇守军使府。
使府中当然还有其他官员,本文暂不讨论。
[1] 本论文属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唐代军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3BZS027)和新疆师范大学西域文史中心研究项目“府兵制下的军马研究”(项目编号:XJEDU040213A01)的阶段性成果。本文引用文书录文、定名等,皆系荣新江教授主持的“人大博物馆藏和田出土文书整理小组”的集体成果。谨致谢忱。
[2] 《资治通鉴》卷二百五,中华书局,1957年,第6487~6488页。
[3] 王小甫:《唐吐蕃大食政治关系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10~115页。
[4] 王小甫:《唐吐蕃大食政治关系史》,第116页。〔美〕白桂思著;付建河译:《吐蕃在中亚:中古早期吐蕃、突厥、大食、唐朝争夺史》,新疆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6页。
[5] 《新唐书》卷四三下《地理志》,中华书局,1975年,第1134页。
[6]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三〇“三府都护州县官吏”条,中华书局,1992年,第756页。
[7] 《新唐书》卷三九《百官志》下,中华书局,1975年,第1320页注释。
[8] 王小甫先生在其书《唐吐蕃大食政治关系史》中已经表达了这个意见。荣新江先生也明确地提出并论证了这个观点,见氏著:《于阗在唐朝安西四镇中的地位》,《西域研究》1992年第3期。
[9] 可参考笔者的另一论文:《于阗:从镇戍到军镇的演化》,《北京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
[10] 唐耕耦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1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年,第17页。
[11] 《沙州图经》写张怀福职务时,作“于阗录守使”,“录”之繁体与“镇”字有形近之处,所以菊池英夫先生校对为“于阗镇守使”,参见氏著:《从西域出土文书看唐玄宗时代府兵制的运用》(上),《东洋学报》第52卷第3号,1969年,第37~38页注释10。学界皆同意菊池英夫的看法。张广达,荣新江:《〈唐大历三年三月典成铣牒〉跋》,见张广达,荣新江:《于阗史丛考》(增订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12页。
[12] 《文苑英华》卷九一七,中华书局,1966年,第4829页。
[13] 见张鷟著;田涛,郭成伟校注:《龙筋凤髓判》卷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28页。《全唐文》卷一七四,上海古籍出版社,第779~780页。
[14] 《新修大正大藏经》第51卷,第980页。郭昕的头衔这里有省略。
[15] 《旧唐书》卷一九八《龟兹传》,第5304页。《新唐书》卷二二一《西域·龟兹》文字相似,第6232页。《资治通鉴》开元十四年也有记载:“自王孝杰克复四镇,复于龟兹置安西都护府,以唐兵三万戍守,百姓苦其役。”第6773页。
[16]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第1385页。《资治通鉴》卷二一五记载相同,第6847页。《通鉴》此处,胡注往往说明每处驻军人数,而安西四镇却没有交代,当因资料缺乏而略。
[17] 《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五,第6847页。
[18] 《旧唐书》卷一九八,第5305页。《新唐书》卷二二一,第6235页。
[19] 唐耕耦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年,第57页。
[20] 陈仲夫点校:《大唐六典》卷五,中华书局,1992年,第158~159页。
[21] 《新唐书》卷四十三下,第1150页。
[22] 参见侯灿:《麻扎塔格古戍堡及其在丝绸之路上的重要位置》,《文物》1987年第3期。荣新江:《于阗在唐朝安西四镇中的地位》,《西域研究》1992年第3期。
[23] 《新唐书》卷六七《方镇表》四,第1864页。
[24] 《文苑英华》卷九一七,中华书局,1966年,第4829页。
[25] 《唐六典》卷五,第158页。
[26] 《唐六典》卷十一,第322页。
[27] 《资治通鉴》卷二一六,天宝六载十二月,第6887页。
[28] 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敦煌吐鲁番研究》第6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收入张广达,荣新江:《于阗史丛考》(增订本),第268~288页。
[29] 《资治通鉴》卷二一六,天宝六载十二月,第6887页。
[30] 胡三省认为“官健”即“官所养健儿也”,认为是开元十五年之后的制度。见《通鉴》卷二百二十四,第7206页。杰谢镇如果只有十几位健儿,太难理解,所以估计这里官健之词或有变化。
[31] 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于阗史丛考》(增订本),第271页。
[32] 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于阗史丛考》(增订本),第269~270页。
[33] 《资治通鉴》卷二一六,第6888页。
[34] 《资治通鉴》卷二一六,第6888页。
[35] 《新唐书》卷四三下,第1151页。
[36] 郭峰:《斯坦因第三次中亚探险所获甘肃新疆出土汉文文书》,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64页。荣新江先生似乎表示认可,见荣新江:《圣彼得堡藏和田出土汉文文书考释》,《于阗史丛考》(增订本),第270页。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