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各中标供应商:
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有关事宜的通知》(市财函[2015]1302号),2015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协议供货执行期限于2016年8月31日即将到期。
为做好新一年度的定点印刷协议供货招标前期准备工作,为保证各采购单位定点印刷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决定延长2015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协议供货执行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止。延续期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相关工作程序及管理要求、协议供应商名单及联系方式等事项仍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有关事宜的通知》(市财发〔2014〕148号)执行。各有关供应商要严格按照2014年与市财政局签订的定点印刷协议,规范做好协议期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采购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