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印发财金[2016]92号通知,出台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在半月之内,继发布《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关于联合公布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加快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财金[2016]91号)后,一月内出台的第三份重头文件。办法明确了PPP全生命周期,包括项目识别论证、政府采购、预算收支与绩效管理、资产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与监督检查等财政管理规范。办法加强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规范了财政部门的履职行为,切实保障了合作各方合法权益,体现了中央清晰的管理思路和强力推进PPP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