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工作,近日,我局与市建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供给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的通知》,规定:2016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新建、改造、扩建项目缴纳的城建配套费,属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区范围的,按照222.5元/平方米征收;属于临潼区、阎良区、航空基地、户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按照132.5元/平方米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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