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日,西安市地税局曲江分局征收大厅顺利开出全省首张水资源税税票,标志着我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已顺利实施。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印发的《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7〕80 号),陕西省作为9个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自2017年12月1日起开展水资源税开征试点工作。
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和健全地方税体系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做好我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市财政局积极牵头、市地税局和市水务局紧密配合,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水资源税税额标准建议,认真做好水资源税涉税信息资料移交等工作,为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市财政、地税、水利部门将继续紧密协作配合,加强水资源税征管,促进我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